以下為港澳居民在內地涉及刑事案件最常見的法律問題解答,由李茂淑律師整理。
立即委託內地律師。律師可會見當事人了解案情、提供法律諮詢、申請取保候審。家屬在偵查階段不能會見,只有律師可以。請盡快聯繫專業刑事辯護律師。
一般不超過14天,特殊情況可延長至37天。其中公安機關偵查羈押最長30天,檢察院審查批捕最長7天。37天內如未批捕必須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。
由律師向辦案機關提交取保候審申請書。條件包括:可能判處管制拘役、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、患有嚴重疾病等。需提供保證人或繳納保證金。
自被第一次訊問或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,律師即可會見。普通犯罪憑律師執業證、委託書和律所證明即可會見。特別重大賄賂犯罪需經偵查機關許可。
適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。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,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外,都適用本法。港人在內地犯罪與內地居民同等適用刑法。
可以。家屬可向看守所存入現金供當事人購買日用品。也可送衣物,但需符合看守所規定。具體規定各看守所可能不同,建議提前諮詢。
公安偵查→檢察院審查起訴→法院審判。偵查階段最長7個月,審查起訴最長6.5個月,一審審限2-6個月。簡易程序更快。全程建議有律師介入。
取決於案件類型和階段。偵查階段約5000-20000元,審查起訴階段約5000-20000元,一審約10000-50000元。重大複雜案件費用更高。建議面談確定。